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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2023年公开招聘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第一批)公告
日期:2023-01-11 09:58

 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是增城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管理的广大附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是增城区教育局下属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同时承办管理广州市增城区广附实验小学。

  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位于广州市增城区南部商业名镇新塘镇,占地面积128亩,现有初中教学班48个,高中教学班4个,学生2000多人。广州市增城区广附实验小学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叶岭村增城万科城内,占地面积30亩,现有小学一二年级6个教学班,学生230多人。2023年小学计划招生4个班,初中计划招生14个班,高中计划招生6个班。

  学校通过构建国防教育、STEAM课程、数学和信息奥林匹克竞赛培育、家文化构建、校风和班风建设、开办家长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工程、活动育人模式建构等系列教育改革措施,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攀升,获得社会各界好评。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吸引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事业编制教师39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共39名,其中:小学教师9名,中学教师30名。各岗位条件要求和招聘人数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3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相关条件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职业资格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年毕业生;

  2.广州市增城区在编在职教师;

  3.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尚在服务期限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本条所规定的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2.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没有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且具有中级职称的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报考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3.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成绩单、在读证明等翻译材料),并在体检前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层次(种类)或以上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种类)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相符。除研究生专业须符合要求外,考生的本科专业须同时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证明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招聘单位审查结果为准。

  6.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等专业的方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已毕业人员)或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等材料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者,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未取得英语专业水平证书的,应达到雅思考试成绩7分(含)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90分(含)以上。报考人员如未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或成绩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8.在职在编人员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现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笔试、综合素质评估、资格审核、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基础教育专业技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免笔试和综合素质评估,不占晋级名额,直接进入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作为最后的总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至2月14日(星期二)下午17:00(报名时间结束将关闭报名系统)。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并确保通信正常。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名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表的专业要求的不能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负责。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报考人员须进行网上考试确认,并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过时未打印或者打印的准考证信息有误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6)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和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信息。建议考生同时关注“事招雷达”“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考试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确认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通知规定的时间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

  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1.笔试采取线下或线上考试方式,具体时间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2.内容:与岗位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3.笔试方式和时长: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30%。

  4.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入围综合素质评估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综合素质评估。若5<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10,按实际人数进入综合素质评估。若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招聘人数≤5,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免综合素质评估,直接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

  5.公布笔试成绩后,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公布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成绩复查申请。

  (五)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以网上发布公告为准。

  2.采取线下或线上考试方式,如线下考试,A类岗位采取专业技能实操形式,B类岗位采取小组讨论形式;如线上考试则各岗位采取回答问题形式。综合素质评估满分100分,成绩不设合格线,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中。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成绩零分不参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入围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3.未按时参加综合素质评估的考生不再安排测试,视为主动放弃评估。

  (六)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要求在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本人到现场参加审核。凡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核的,均取消其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资格。

  (七)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以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2.测试内容:包括两个环节,各按50%比例计入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第一环节按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和对应学段的一节课内容撰写教学设计和说课,说课时间约10分钟;第二环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能力与班级管理能力。

  3.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面试成绩占招聘总成绩的70%。

  4.未按时参加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 × 30% + 面试成绩 × 7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招聘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如出现总成绩及面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面试成绩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该职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九)体检

  1.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十)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聘用人员均为增城区事业编制教师,实行人员聘用制,试用期均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增城区公办学校岗位聘用和工资福利规定执行。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同一职位)高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含当天)。

  五、有关防疫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感染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各阶段防疫工作。

  (二)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c.gov.cn/)发布公告。

  六、有关说明

  (一)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增城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聘用单位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问题。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信息登记在案,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报考增城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岗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广大附中增城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62700282、62700283(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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